(一)办公室 主任:方晓辉 联系电话:4011220 负责文电信息的收发、传递、管理及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工作;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对机关各科室站所进行综合协调;负责办公楼院环境卫生及节假日值班安排等工作;负责来人接访接待工作;负责宣传报道及局外联沟通工作;负责全局性的会务安排及集体外出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公车的调度、管理及维修;负责水利资金的管理、运用及效益的检查监督;负责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的统计报告工作;负责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劳资工作;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水政水资源科 科长:徐锋 联系电话:4011207 负责组织实施取水、水保方案、河道采砂和涉河建筑等涉水行政许可;负责依法核定相关单位水资源、河道砂石资源、水土保持补偿等水法律规费的应交额;负责指导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负责根据全市小水电发展纲要和山区小流域水电开发规划依法审批小水电建设项目;负责全市小水电安全运行管理(安全生产)和农村小水电统计工作;负责对水政监察大队水事案件调查、处理意见进行复核审查;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水利科 科长:李代峰 联系电话:4011213 负责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和全市水利改革工作;负责全市灌区配套、节水灌溉、血防、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等水利项目的申报工作,并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市各类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重点是水库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市水利发展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全市水土保持预防监测工作;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白蚁防治工作;负责管理畈村水库;负责全市水利科技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指导基层水利水保站业务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防汛办 主任:彭友国 联系电话:4011206 4011212 负责贯彻执行《防洪法》、《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防汛抗旱物资、器材的储备、保管和调度工作,组织指导抗旱服务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建管所(水库办) 所长(主任):李娟 联系电话:4011215 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基本建设项目和市级重点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书、施工图的编制、审查和报批等前期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基本建设项目和市级重点水利工程;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的“四制”制度;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小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安全评估(鉴定)、初设评审、组织实施、资料收集整理自验等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城防所 所长:滕旭初 联系电话:4011225 负责城区防洪工程的运行、维修和养护等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城区防洪工程的建设;负责城区防洪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开发、资产经营和管理;负责城区防洪工程的检查、观测工作,建立健全城市防洪工程技术档案;配合水政监察大队查处侵占、破坏、毁损城市防洪工程的违法行为;负责对单位、个人在城区防洪工程范围内的建设活动进行审查和技术指导;负责协调、指导刘村坝管委会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水政监察大队 大队长:徐锋 联系电话:4011209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负责管理全市主要河道、水库、内河、水域、堤防、岸线、滩涂等;负责对取水、河道采砂、项目水保措施、涉水建筑等水事活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负责依法调解水事纠纷、调查水事案件,并督促案件当事人依法履行行政处罚(理)决定;负责按核定的标准征收水资源费、河道砂石资源管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法律规费;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农村饮水办公室 主任:潘建锋 联系电话:4011210 负责编制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并根据批复的年度计划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有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所有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自验,并做好上级有关部门检查验收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