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0年9月5日 星期日
 
站内搜索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水务新闻 | 法律法规 | 办事指南 | 水务信息 | 水利兴修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水务风采 | 重要发文 | 水务常识 | 文档下载 | 联系方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水务信息 >>> 构建和谐社会新形式下水政执法应凸显文明执法
构建和谐社会新形式下水政执法应凸显文明执法
--宁国市水务局 [2010-7-19]
构建和谐社会新形式下水政执法应凸显文明执法
水政执法是法律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能、职责之所在,而文明执法是依法治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国家的内在要求,面对纷繁复杂的违法案件和水事纠纷,如何既严格执法讲原则、执法过程不留情,又做到因势利导知变通、工作富有人情味,如何在保证严格执法的基础上打造和谐执法氛围,是新形势下水政执法人员面临的新课题之一。笔者以为,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创建水政文明执法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
1.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是文明执法的基础
实现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有机统一,其决定性因素是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为此,需要通过持之以恒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通过举办各类培训及自发学习,不断强化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使之成为水政执法工作的行家里手。站在培育专职化水政执法队伍的高度,按照“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要求,狠抓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夯实工作基础。建议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有重点地积极参加系统内和地方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充分了解水政执法、认识水政执法的重要性。狠抓执法人员的经常性学习,制定年度学习计划,认真学习《水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熟悉、掌握国家对水利工程新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等,为水政执法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营造良好的氛围。积极参加地方举办的法律知识讲座,参与相关行政、经济、民事诉讼案件公开审理的旁听,参加行政执法理论研讨会、座谈会等。
2.大力宣传.强化意识端正执法思想是文明执法的前提
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水资源的珍贵、水资源问题的严峻,以及水利事业的重要,使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水法制意识,树立水法制观念,自觉地珍惜水资源、保护水资源、爱护水环境,更多地关心、支持水利建设事业,为搞好水政执法奠定牢固的社会基础。在水政执法过程中,相对人对执法人员多有抵触情绪。这就要求水政执法人员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人性化执法,以人为本,树立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带着感情做好执法工作,要尊重人而不盛气凌人,在执法过程中,要先微笑后问好,然后向当事人出示证件,表明来意,与当事人拉近距离,促使当事人主动自愿合作。执法人员再适时适度地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有理有据地对其耐心地进行言简意赅、有的放矢的说服教育,促其主动配合水政执法。针对
具体情况,执法效果要到位而不越位,按程序办理结案。在公正执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宗旨,突出人性化理念,通过以情感人的人性化执法来解决问题。
3.依法取证,以理服人提高执法能力是文明执法的关键
在水政执法过程中,调查取证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出行政处罚的前提,水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是文明执法的关键,在调查取证时注意方式方法,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因势利导,争取当事人的支持。对于掌握确凿证据的案件,如当事人拒不配合,要充分利用先进的取证手段,使用拍照、录音或摄像等方法,把事实和现场真实地记录下来。需要实施检查时,最好请当事人陪同执法人员共同检查,并且与当事人边谈边查,以利沟通,如此既可以在轻松的环境中达到检查取证的目的,又可以通过谈话及时观察当事人的表情变化,发现新情况。在发现物证的时候,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循循善诱,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询问有关情况;在当事人解释原因时,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制作笔录,录取音像资料,做好执法文书,化解执法人员与违法当事人的矛盾,顺利实施人性化执法环节。
水政执法工作是一项合作性很强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式下要想切实抓好这项工作,还需要相关部门、社会各届,尤其是违法当事人的理解、重视与配合。这既需要各级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把水政执法工作从水政执法部门的行为上升为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行为,又要有公安、司法部门的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推进水利法制化进程。在合作中,只有积极、主动、真诚,才能得到违法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理解,才能得到各部门的配合,才能得到政府法制、公安、司法部门的支持,实现良性互动,也才能最终为文明执法的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宁国市水务局 水政监察大队 
 徐       锋
2010年7月8日
●上一篇: 坚守岗位、持续战斗,全力做好防汛工作
●下一篇: 宁国市中溪自来水厂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专家评审会召开

监督电话:0563-4011211 传真:0563-4011216 邮箱:ngswjbgs@yahoo.com.cn
网站建设:
民网数据(sky567) 版权所有:宁国市水务局 Copyright©2008
ICP备案编号:皖ICP备08100755号